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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子监管码助力提升药用包装防伪技术
  • 电子监管码助力提升药用包装防伪技术
    数据显示,在全球销售的药品中,有10%是假药,每年假药的销售额达到320亿美元。同样,由于进—步开放药品市场,加之网上购药已成为时尚,致使假药问题也严重困扰欧洲医药市场。治假防伪成为保护消费者健康安全的重中之重。药品包装防伪已经成为与药品紧密相连、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医药包装防伪和医药的发展一样,也受到的假冒的冲击。

      一、国外对医药防伪极为重视

      欧洲的药品包装制造供应商大量设计生产新—代的防伪包装。德国泰斯公司在生产的—种不到巴掌大的药盒上,就有近10种防伪标识。它使用了微缩文字、上光制版,同时采用了钞票凹印技术等可用肉眼识别的防伪标识和使用特殊镜片方能看见的防伪标识。不仅这样,这家公司还印上只有极少数人知道的防伪标识,并不断开发和更新防伪际识。此外,该公司还经常派出专人假扮顾客,对市场进行抽查检验。

      欧洲的医药包装供应商采取了严格的审核资格认证制度,并执行相应的标准。医药包装供应商首先要通过ISO9001资格认证,同时还要接受药厂的审核。药盒生产厂、包装供应商必须按照政府部门的苛刻要求规划生产工艺,于是一个适用于各行业的标准就应运而生了。此外还有一个专门针对药盒、标签、橡胶等包装的检查目录。为了便于管理,德国药界还建立起了“医药包装质量协会”。该协会每两年对包装供应商审核一次,主要审核是否有ISO9001资格证书,然后再按协会的检查目录逐一严格审查。德国政府首脑特派专员曾在对医药厂审核后,完全同意药厂把质量协会指定的质量标准作为药厂包装材料的入库检验标准。这样,在实际生产中,只有经过医药包装质量协会抽查过的产品,方可直接用于生产。

      在欧洲,一旦在药方中出现了假药,药厂和药品包装供应商将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患者由于服用了假药而受到损伤,那么药厂必须在法庭上出示其防伪防假证明。药厂如果在这方面的工作根本没做或做得很少,则可定为“组织机构薄弱”,必须承担应尽的义务,如果药厂在技术上已经尽了—切力量,那么就可以免受处罚。而包装供应商则在发生诉讼时,证明药盒的真伪。为此,供应商纷纷在生产工艺中引进极为特殊的标识技术,而且这些标识只有极少数人知道,有的甚至连药厂都不知道。只有这样,方能保证在法庭上证明药盒的真伪,维护企业的声誉,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二、医药包装防伪的重要技术

      防伪技术是一门交叉边缘学科,涉及光学、化学、物理学、电磁学、计算机技术、光谱技术、印刷技术、包装技术等诸多领域。在与制假者斗智斗勇的过程中,医药软包装防伪技术也在不断进步。如从防伪材料上区分,可分为:镭射防伪技术(镭射覆膜、定位镭射烫印、非定位镭射印烫、真彩色镭射光聚合物)、防伪油墨(热敏变色油墨、光变油墨等)、水印防伪纸、纤维复合防伪纸、核径迹防伪、网络防伪(电话电码防伪、电码喷码防伪)等。从防伪加工方式上,可分为:印刷防伪、制版(版纹)防伪、贴标防伪、覆防伪、烫印防伪等。

      三、即将实行的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

      今年5月1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凡生产基本药物品种的中标企业,应在2011年3月31日前加入药品电子监管网。

      2011年4月1日起,对列入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未入网及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参与基本药物招标采购。

      药品电子监管网,也被称作药品的物联网,在每件药品的最小销售包装上,喷上类似身份证的20位电子监管码,实现一盒(瓶)药品一个码。将电子监管码对应的产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等环节的动态信息,实时采集到数据库。

      在药品出现质量等问题时,可以追溯、召回;同时防止假药流入流通销售环节;而出现灾情等情况时,可以根据电子监管网提供的库存信息,调拨药品。

      早在2007年10月1日,我国的特殊药品监控系统正式开通,全国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实现了电子监管。随后,2008年,国家药监局进一步加强药品电子监管,截止2008年10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实现对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及第二类精神药品等重点药品生产、经营情况的实时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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