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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些消费者在药店买药时会发现,药盒两侧新增了密密麻麻的码号条,不同于以往的条形码,即便是同一品牌的药,每盒药的码号都不同。一般人不知道的是,为了这个码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做了3年多的推动工作,这背后,药品生产企业和码号生产企业之间一直在博弈。
业内人士管这个小小的码号叫做药品电子监管码。国家药监局文件(国食药监办【2010】194号)规定,凡生产基本药物的中标企业,应在2011年3月31日前加入药品电子监管网,基本药物出厂前,生产企业须按规定在上市产品最小销售包装上加印(贴)统一标识的药品电子监管码。
文件还要求:从2011年4月1日起,未入网及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品种,一律不得参与基本药物招标采购。
药品电子监管是利用现代信息、网络、编码技术,对药品实施全过程电子监控的方法,由此产生药品惟一的“电子身份证”。有关部门介绍说:电子监管码属于一品一码,每个药盒上的编码都是独一无二的,可以起到监控、追溯、查询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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