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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局的部署,要求在今年年底以前,所有生产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企业必须完成电子监管码的赋码工作。吴浈在会上强调指出,自2012年1月1日起,凡是没有完成生产线赋码改造的生产企业,一律不得再审批麻黄碱原料药,不得再生产复方制剂。
管理形势严峻,亟需电子监管
受国际毒品形势影响,合成毒品问题在我国快速蔓延,麻黄碱作为制造冰毒的主要原料,非法需求旺盛。随着我国禁毒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非法获取麻黄碱等制毒原料越来越困难,不法分子转而寻求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用于提取麻黄碱制毒。
目前,全国共有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生产企业600余家,涉及药品批准文号2000多个,全国1.3万多家药品批发企业大多涉及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经营。考虑到经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企业数量多,市场交易量大、流向比较复杂,通过药品电子监管实现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动态监管和流向监控已成为当务之急。 采取有效措施,严惩违法行为
吴浈强调,各省局应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强化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坚决遏制流失势头,在生产环节继续严把麻黄碱类原料药购用审批关,在流通领域突出抓好药品批发环节的监督检查,稽查部门要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案件一查到底,严惩不贷。
吴浈要求,企业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防止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从药用渠道流失。他要求企业本着对社会负责、对企业负责的态度,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严格执行生产销售管理的各项规定,坚决杜绝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从生产环节直接流失;二是主动对本企业产品的经销商进行筛选,坚决剔除那些挂靠走票、违规经营的企业,追踪产品的真实流向,确保在药用渠道内流通;三是根据市场需求,合理安排生产,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对可疑订单要提高警惕,对怀疑有流失可能的交易要及时中止、及时报告。
对管理不善造成流失的药品企业,吴浈表示,药监部门将一查到底。对公安机关通报在非法渠道缴获其产品的药品生产企业,案件调查期间一律停止麻黄碱类原料药购用审批,对直接将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一律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
为进一步遏制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流失,国家局正与相关部门一道,积极研究进一步加强管理的新举措和新机制。一是针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经营企业数量多、药品流通链条长、监管难度大的问题,国家局与公安部正在深入调研,研究采取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通管理的新举措。二是国家局正配合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研究制定麻黄碱复方制剂犯罪案件适用法律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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