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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就药品生产企业具体实施基本药物电子监管码的工作内容和要求进行了部署;中央药业和药物研究院作为已经实施电子监管码的企业,就实施电子监管码的经验做法进行了交流。
会议传达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印发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基本药物电子监管码的工作要求。
会议对全市尚未实施电子监管码的基本药物生产企业提出了3点要求:一是充分认识对基本药物实施电子监管,是国务院的正确决策,势在必行,企业应坚定信心,舍得投入成本。二是生产企业要与监管部门加强联系和沟通,及时解决电子监管码工作中的问题。三是从现在起排好时间表,倒计时推进电子监管码工作,无论人力、财力都要到位,保证2011年4月1日之前全部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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