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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全面推行电子化监管。从4月1日开始,该市全面实行基本药物电子监管,该局督促3家基药生产企业完成了电子监管码的安装调试工作,现工作状态正常稳定。
二是积极开展摸底调研。强化对全市两个属第一批重点品种基药进行了检查,掌握了第一手资料,由于市场和中药材涨价等因素,两个企业2011年均未生产第一批重点基药品种。
三是建立基本药物监管档案。该局对每个基药品种都建立了包括产品批件、生产工艺规程、质量标准、监督检查、处方工艺核查等内容的档案,为有效监管提供了详实的资料库。
四是强化了业务指导。对未通过工艺处方核查工作的部分企业提出了工作要求,加强了与相关企业负责人的沟通,探索建立了企业质量负责人约谈机制,开辟了一座监管单位与生产企业的和谐之路。(唐春辉 张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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