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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开展基本药物品种工艺和处方核查。组织技术力量对全市11家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的19个品种的工艺和处方进行了核查,建立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和品种的档案,督促企业完善质量体系。
二是严格基本药物流通监督管理。健全基本药物配送企业档案及其日常监管档案,注重对进货、验收、储存、出库、运输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全市所有零售药店均按分级管理要求设置,配备专柜,悬挂指示性标识和警示语,处方药不得开架自选销售。
三是实施基本药物全品种覆盖抽验。加大对基本药物品种的抽验力度,增加基本药物原料、药材、辅料的监督抽验批次,做到基本药物全品种覆盖抽验,并及时发布抽验结果。
四是深入推动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重点督促生产企业在上市药品的最小包装加贴电子监管码,督促配送企业监管码信息采集和报送工作常态化,确保基本药物可追溯。
五是大力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着手筹建市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探索县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设置模式,进一步健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评价体系,及时掌握基本药物安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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