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根据统一安排,泸州市的药品生产企业涉及国家307种中标基本药物生产的品种,必须使用
电子监管码,在2012年2月底之前,所有基本药物实施
电子监管。
据介绍,今年,泸州市全面加强基本药物生产现场监管,保证基本药物生产严格执行GMP;组织对基本药物生产原料、辅料、实际投料及物料平衡等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基本药物中药、中药饮片监管;加强企业厂区建筑检查,防止在未经批准场所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非该企业品种所需物料、中间品、成品,对未经批准的产品生产,应立即责令停止生产,清理产品。涉嫌生产假药的,立即组织调查。
同时,推进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要求国家307种中标基本药物生产必须使用电子监管码,逐步推进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在2012年2月底之前,所有基本药物实施电子监管。对确定为假、劣药的立即查封、扣押,对怀疑产品存在缺陷的,立即要求企业按国家局有关药品召回管理规定,回召产品。对发生群体严重不良事件有关联,但尚不能确定与药品有因果关系的药品,立即采取紧急控制措施,查明原因后再做下一步处理。加大对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涉及基本药物的举报,国家质量公告等质量检验结果判为假、劣药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认真调查;对基本药物招标、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的,要组织专门调查组进行调查,必要时对其产品进行监督抽验。生产假药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记者 周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