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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监管网能够为流通企业提供充分的信息,企业就可以利用监管码的属性信息进行出入库自动验收,降低由扫码所带来的整体物流效率损失
药品电子监管码具有一件一码、数据库集中存储动态信息、全国覆盖、全程跟踪等特点。随着该项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纳入电子监管的药品由最初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到现在的基本药物品种,品种及数量迅速扩增,目前已涉及3500余家生产企业和10000余家药品经营企业。根据规划,到2015年左右,电子监管码将实现所有药品全覆盖。
企业面临挑战
药品流通企业必须对赋有电子监管码的药品进行出入库扫描,以实现药品流通全流程监管。目前的操作模式主要是通过手持终端设备完成入库核注、出库核销等工作。据初步统计,多数药品流通企业须对40%以上的药品进行监管码核注核销工作。这无疑将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挑战。
根据数据上传形式,大致可以将手持终端分为三类:一类支持无线上传,通过手持终端可以将数据上传至药监平台,做到核注核销一步到位。第二类是手持终端将数据传输至计算机,通过计算机将药监码上传至药监平台。第三类是通过数据线将手持终端采集的监管码导入计算机,通过计算机中的客户端上传至药监平台。
由于监管码需要逐个手工扫描,从而在药品出入库环节增加了企业的工作量。传统的有线扫码方式是扫码和上传工作在不同场合完成。由于药品监管系统与企业内部系统中的客户名称不是统一的编码体系,编码标准不一致,无法直接对接,必须为每一张单据手工选择往来单位,该步骤在核注核销环节占用了大量时间,大大影响了工作效率。传统的有线扫码方式只能获取药品监管码的数字信息,无法实时获取所对应的相关药品信息,无法将监管码操作应用到企业的复核工作中。
此外,企业的监管码信息存放在电子监管网平台,若没有有效的手段将其及时下发至企业内部信息系统,将无法有效利用这些数据提高企业的管理能力。
产生以上问题的根本原因是企业的物流信息系统和监管网相互独立,信息不能共享,导致物流业务和监管网业务不能很好地结合。如何实现与企业原有ERP管理系统无缝对接,是目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实现信息共享
调研表明,一旦监管网能够为流通企业提供充分的信息,企业就可以利用监管码的属性信息进行出入库自动验收,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由扫码所带来的整体物流效率损失。因此,企业信息系统和监管网融合方案的关键是实现监管网信息共享,并将监管网信息充分运用到企业的物流操作中。
解决方案的核心是将药品电子监管网中药品、企业、资源码等参数信息与企业的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共享,并实现药品电子监管网和企业信息平台的数据交换。目前,药品流通企业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传统的非现代物流企业;一是已实现现代物流管理的企业,包括第三方物流企业。可以根据企业类型分别采用以下两种业务模式:
模式一:物流监管业务全融合方案。
如果监管网能够为流通企业提供充分的信息,企业就可以利用监管码的属性信息进行出入库自动验收,降低由扫码所带来的整体物流效率损失
药品电子监管码具有一件一码、数据库集中存储动态信息、全国覆盖、全程跟踪等特点。随着该项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纳入电子监管的药品由最初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到现在的基本药物品种,品种及数量迅速扩增,目前已涉及3500余家生产企业和10000余家药品经营企业。根据规划,到2015年左右,电子监管码将实现所有药品全覆盖。
企业面临挑战
药品流通企业必须对赋有电子监管码的药品进行出入库扫描,以实现药品流通全流程监管。目前的操作模式主要是通过手持终端设备完成入库核注、出库核销等工作。据初步统计,多数药品流通企业须对40%以上的药品进行监管码核注核销工作。这无疑将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挑战。
根据数据上传形式,大致可以将手持终端分为三类:一类支持无线上传,通过手持终端可以将数据上传至药监平台,做到核注核销一步到位。第二类是手持终端将数据传输至计算机,通过计算机将药监码上传至药监平台。第三类是通过数据线将手持终端采集的监管码导入计算机,通过计算机中的客户端上传至药监平台。
由于监管码需要逐个手工扫描,从而在药品出入库环节增加了企业的工作量。传统的有线扫码方式是扫码和上传工作在不同场合完成。由于药品监管系统与企业内部系统中的客户名称不是统一的编码体系,编码标准不一致,无法直接对接,必须为每一张单据手工选择往来单位,该步骤在核注核销环节占用了大量时间,大大影响了工作效率。传统的有线扫码方式只能获取药品监管码的数字信息,无法实时获取所对应的相关药品信息,无法将监管码操作应用到企业的复核工作中。
此外,企业的监管码信息存放在电子监管网平台,若没有有效的手段将其及时下发至企业内部信息系统,将无法有效利用这些数据提高企业的管理能力。
产生以上问题的根本原因是企业的物流信息系统和监管网相互独立,信息不能共享,导致物流业务和监管网业务不能很好地结合。如何实现与企业原有ERP管理系统无缝对接,是目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实现信息共享
调研表明,一旦监管网能够为流通企业提供充分的信息,企业就可以利用监管码的属性信息进行出入库自动验收,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由扫码所带来的整体物流效率损失。因此,企业信息系统和监管网融合方案的关键是实现监管网信息共享,并将监管网信息充分运用到企业的物流操作中。
解决方案的核心是将药品电子监管网中药品、企业、资源码等参数信息与企业的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共享,并实现药品电子监管网和企业信息平台的数据交换。目前,药品流通企业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传统的非现代物流企业;一是已实现现代物流管理的企业,包括第三方物流企业。可以根据企业类型分别采用以下两种业务模式:
模式一:物流监管业务全融合方案。
如果监管网能够为流通企业提供充分的信息,企业就可以利用监管码的属性信息进行出入库自动验收,降低由扫码所带来的整体物流效率损失
药品电子监管码具有一件一码、数据库集中存储动态信息、全国覆盖、全程跟踪等特点。随着该项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纳入电子监管的药品由最初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到现在的基本药物品种,品种及数量迅速扩增,目前已涉及3500余家生产企业和10000余家药品经营企业。根据规划,到2015年左右,电子监管码将实现所有药品全覆盖。
企业面临挑战
药品流通企业必须对赋有电子监管码的药品进行出入库扫描,以实现药品流通全流程监管。目前的操作模式主要是通过手持终端设备完成入库核注、出库核销等工作。据初步统计,多数药品流通企业须对40%以上的药品进行监管码核注核销工作。这无疑将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挑战。
根据数据上传形式,大致可以将手持终端分为三类:一类支持无线上传,通过手持终端可以将数据上传至药监平台,做到核注核销一步到位。第二类是手持终端将数据传输至计算机,通过计算机将药监码上传至药监平台。第三类是通过数据线将手持终端采集的监管码导入计算机,通过计算机中的客户端上传至药监平台。
由于监管码需要逐个手工扫描,从而在药品出入库环节增加了企业的工作量。传统的有线扫码方式是扫码和上传工作在不同场合完成。由于药品监管系统与企业内部系统中的客户名称不是统一的编码体系,编码标准不一致,无法直接对接,必须为每一张单据手工选择往来单位,该步骤在核注核销环节占用了大量时间,大大影响了工作效率。传统的有线扫码方式只能获取药品监管码的数字信息,无法实时获取所对应的相关药品信息,无法将监管码操作应用到企业的复核工作中。
此外,企业的监管码信息存放在电子监管网平台,若没有有效的手段将其及时下发至企业内部信息系统,将无法有效利用这些数据提高企业的管理能力。
产生以上问题的根本原因是企业的物流信息系统和监管网相互独立,信息不能共享,导致物流业务和监管网业务不能很好地结合。如何实现与企业原有ERP管理系统无缝对接,是目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实现信息共享
调研表明,一旦监管网能够为流通企业提供充分的信息,企业就可以利用监管码的属性信息进行出入库自动验收,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由扫码所带来的整体物流效率损失。因此,企业信息系统和监管网融合方案的关键是实现监管网信息共享,并将监管网信息充分运用到企业的物流操作中。
解决方案的核心是将药品电子监管网中药品、企业、资源码等参数信息与企业的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共享,并实现药品电子监管网和企业信息平台的数据交换。目前,药品流通企业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传统的非现代物流企业;一是已实现现代物流管理的企业,包括第三方物流企业。可以根据企业类型分别采用以下两种业务模式:
模式一:物流监管业务全融合方案。
在物流仓库中,本项目主要以监管数据落地,实现监管网数据自动上报为主要目标。出入库业务改造由企业利用监管网在内部管理系统中实现。本方案仅实现监管网数据下发、上报和提供监管网数据接口。其功能通过前置机的方式与监管网进行对接,即企业通过前置机接收监管网下发的各种参数和上游企业的出库单单据信息,然后通过ERP系统或WMS系统生成出入库单据,通过前置机直接上传。
模式二:物流监管业务部分融合方案。根据药品流通企业的的信息化条件,采用监管码数据落地加手持终端的模式。物流配送仓库的操作人员使用支持无线上传功能的手持终端对药品出入库进行操作。其功能通过前置机加无线手持终端来实现。
当然,同一个企业可以同时使用模式一、模式二,也可以根据企业自身特点采用不同的组合模式。
好处多多
将监管网数据信息与企业的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进行共享,实现了企业ERP管理系统与监管网系统的无缝对接,无疑将给药品流通企业带来极大的好处。
首先,监管融入企业内部的ERP系统中去,减少了环节,无需改变现有操作系统及运行模式,只需对企业内部的ERP系统进行适当改造即可完成相应的功能。其次,充分利用现有设备,使企业投入尽量减少。第三,提高效率,不增加人员,联网可以读出所有信息,直接扫码并读入相关系统,使企业的出库复核工作更加符合GSP的质量管理要求,减少差错。第四,可以简化GSP中首营企业及首营品种的相关程序,以前企业与企业之间ERP系统都是绝对独立的,需靠纸质材料来传递和审核合法性信息,而实现企业内部ERP系统与监管网的融合后,监管网实际上成为企业与企业之间传递信息的工具。
对企业来说,除了要完成核注核销任务,监管码所采用的产品数字化技术将大大提升企业在信息化管理领域的应用。通过监管网与企业ERP系统的融合,使电子监管码由负担转变为优惠便利。在监管网与企业ERP系统实现无缝对接后,更便于监管部门监管,有利于提高监管工作效率。
热线电话:010-62524721 鲁ICP备10207450-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