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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药品规定可拆售
  • 药品规定可拆售
    早在2000年,国家便出台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其中明确规定:零售药店、医院都可以将药品拆零销售,为患者买药提供方便,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

        记者近日走访了海口市养天和、源安隆、广安大等多家药品连锁超市后发现,绝大多数药店只有散装中药材可以拆零销售,其它只要是盒(瓶)装封包好的,均不能拆零销售。而采访中很多市民表示不清楚有这么一条规范,每次买都是整盒买回去,用不了就闲置着确实很浪费。

    药店:利润少、怕麻烦

        在广安大药品超市海甸店,记者表示要买感冒药,销售人员热情地向记者推荐了诸多品牌的感冒药,“那就拿半板‘康泰克’吧。”记者说。“不能拆开零售的,只能买一整盒。”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吃不了放着不浪费吗,再说国家也允许拆开零售啊。”“反正公司要求除散装中药外都不能拆售。”销售人员坚持道。

        随后,记者又来到养天和万福店,要求拆售一包凉茶,同样遭到拒绝。问到具体原因,销售人员解释是药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都在外包装上,如果拆开卖,每个顾客无法拿到一份说明书和一个药盒,对顾客来说存在用药安全隐患。

        “我们知道国家有这么一个规范,但是现实中很难执行,也不会主动和顾客说明,主要是出于销售利益和怕麻烦,并且零售的利润肯定比整包少很多。”某药店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

    市民:对此不知情

        “我们还真不知道国家有这么一个规范。”受访中很多市民均表示“不知情”。

        “几个月前得了肠胃炎,买了一盒中药共24粒,结果只吃了3粒,剩下的放在家中再也没有动过,真的很浪费。”家住滨海华庭的周女士告诉记者,“上次整理家务时发现很多过期药,留着用不了,扔掉又会污染环境,而且又找不到过期药品回收点。”

        “每病一次家中的药品箱就‘丰满’一次,医院开的、自己买的一大堆,感冒、发烧等常用药还好说,一些不常用的药品往往只用一次就束之高阁,等下次发现的时候不少已过期。”很多市民都表示对此很无奈。

        “我们当然希望药品可以拆开卖啊,既节省了成本又不会造成浪费。”当从记者口中得知国家早已出台规范,允许药品拆零销售时,大家纷纷表示今后再购买药品时,会理直气壮要求药店拆售所购药品,“如果对方不同意就可以投诉他违规”。

    有关部门:未强制要求

        记者了解到,《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虽然强调了可以将药品拆零销售,但是却没有明确规定哪些种类、品牌、药效的药品可以拆零销售,这无疑会给药店和市民带来了操作困难:双方都不清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所在。“没有细化范围,便宜的药不值得要求拆售,价高的店方又不同意,难怪规范出台多年却广受冷落,难以施行开来。”一些消费者表达了上述看法。

        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国家没有出台具体惩处等措施,所以在监管、查处方面陷入了无法可依的尴尬境地。市民在购买药品时,可以选择一些价格稍微便宜的药,或可以在短时间内吃完的药以减少浪费。同时,也会督促药品生产厂家应该针对消费者的需求,尽量生产小包装产品,能够满足市民最小剂量的购买需求,减少老百姓购药费用支出,避免因药品超量购买造成“家庭药箱”积压严重而产生的浪费,真正减轻老百姓看病买药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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