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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该局近日发布2011年第8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根据公告,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颈腰康胶囊、陕西健民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久正消癌平片、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鸿茅药酒、广州陈李济药厂生产的舒筋健腰丸、陈李济活络止痛丸等多家公司药品广告违法。
其中,修正药业生产的颈腰康胶囊和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鸿茅药酒,均未标示广告中产品的批准文号,也未标示广告中广告的批准文号,陕西健民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久正消癌平片未标示广告中的产品批准文号,广州陈李济药厂生产的舒筋健腰丸、陈李济活络止痛丸也存在药品广告中批准文号未标示的行为。
为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规范药品广告发布秩序,根据《药品管理法》、《广告法》以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省内药品广告发布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将违法发布的药品广告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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