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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北方所定量放免药盒放射性物质运输豁免的通知
北京北方生物技术研究所:
你所《关于北方所放射性物质豁免运输的申请》(核工同北生发[2010]1号)收悉。
你所生产的放免药盒属放射性药品,一个药盒包括标准、标记物、抗体、分离剂、质控品,分别用医用瓶包装,这些医用瓶再用塑料泡沫包装,外套纸套。一个放免药盒中仅标记物含有放射性物品(碘-125),活度为7.4×104Bg,比活度为3.7×104Bg/g,其他组分无放射性。运输时,用大型纸箱再次包装,单个大型纸箱存放放免药盒不超过13个。药盒 药盒印刷
单个放免药盒属于例外货包,属于第三类放射性物品。根据《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GB11806-2004)规定,当一次运输的放免药盒放射性总活度不大于1×106Bg时,该批放免药盒可以豁免运输,即不必考虑其放射性危害。
你所应控制包装质量,严格密封放射性物品。在每次托运前,认真做好每个货包表面辐射监测,并做好记录和存档工作。在执行豁免运输时,应严格控制放免药盒的总量。
热线电话:010-62524721 鲁ICP备10207450-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