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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宣传。深入11家药品生产企业进行现场宣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管理的规定》,发放《福建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宣传单,强化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
二是强化监控。加强对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和驻厂监督检查,完善电子监管码监控系统,重点对企业原辅材料的采购、投料的控制及产品检验与储存等环节的监控,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三是强化抽验。加强对4家重点企业生产的45个制剂及常用中药饮片监测和抽验,严防不合格药品流入市场。
四是强化服务。指导企业对列入基本药物品种的生产工艺和处方进行自查自纠;督促生产企业建立基本药物品种安全生产档案、完善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热线电话:010-62524721 鲁ICP备10207450-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