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打造药品安全放心消费地区 药盒 印刷
淮安打造药品安全放心消费地区
近期,市药品安全委员会将《淮安市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职责》、《淮安市药品安全联合执法工作制度》、《淮安市药品安全联络员工作制度》、《淮安市药品安全信息定期沟通制度》、《淮安市药品安全形势分析制度》印发市各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明确职责制度,强调分工负责,环节对接把关,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打造药品安全放心消费地区。
市药品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统一组织领导协调全市药品安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药品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全市药品安全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检查、督促和落实各部门工作执行情况,督促各部门药品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制订全市实施“药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确定年度工作重点;组织研究、起草有关药品安全的地方规范性文件;综合协调重大药品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及应急救援工作;综合协调药品安全信息的分析、预测和发布工作。
市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在市药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有关工作规划、计划和政策、建议,制定全市药品安全综合整治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经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召开办公室会议,督查委员会重大决定与议定事项的落实工作;及时掌握全市药品安全监管总体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和做法;负责全市药品安全监管信息的归集、综合、分析上报工作和统一发布工作;负责委员会各部门间的日常工作协调,定期召开办公例会,通报交流情况,研究部署工作;起草委员会的各项文件,检查落实情况,承办会议;确定提请政府嘉奖药品安全工作集体和个人名单;承办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市委宣传部:负责新闻媒体的管理工作,按照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指导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报道;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及时、客观曝光药品安全典型违法案件;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有关药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普及药品安全科学知识,引导和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监督管理药品广告和经营网站内容。
市监察局:负责对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实施效能监察,并进行监督检查;对重大药品安全事故中给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害的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进行查处。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加强行业管理,了解掌握企业基本药物生产供应情况,做好保障供应工作;促进医药产业做大做强。
市公安局:加大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案件办理工作力度;开展药械专案侦查工作,加大涉药重大案件查处;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对其中涉及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市财政局:对药品重大突发事件处理及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办公经费等给予必要的财政保障。
市商务局:加强药品流通行业管理。
市卫生局:贯彻实施《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医疗机构药品购进和使用管理,加强合理用药管理,加强医疗机构制剂管理,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相关规定,加强疫苗类药品使用管理。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市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及医疗机构制剂生产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有关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工作;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药盒包装材料质量标准,中药材生产、药物非临床研究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开展药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药品监督和评价性抽验,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发布有关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
市人口计生委:协助开展好计生药械市场专项检查行动。
市物价局:规范基本药物统一采购和具体零售价格,做好药品价格调整、监测和监督检查工作,做好医疗机构制剂价格审批工作。
市广播电视台:负责对党和国家有关药品安全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宣传教育群众了解药品安全知识,对重大药品安全事件给予曝光;负责对全市重大药品安全活动进行宣传报道,承担市药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强化对药品广告发布前的审查责任,建立健全《药品广告发布审核制度》、《药品广告档案管理制度》。
市邮政局:打击邮政寄递假药(特快专递)行为;把好邮送药品类广告的承揽关,杜绝假劣药品广告通过邮政渠道投送。
淮安工商局:依法查处违法药品广告,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店堂广告的检查;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广告行为;加大广告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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