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月起部分药品降低零售 黑龙江省物价局17日下发通知,根据国家发改委文件精神,调整呼吸解热镇痛和专科特殊用药等药品价格。据悉,此次调整涉及20类药品320个品种1181个规格的药品价格,黑龙江省对320个品种中国家未列的部分药品剂型规格进行了增补,共涉及150个品种472个品规。黑龙江省平均降价幅度约为27.31%,自2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于1月7日发文,决定从2013年2月1日起降低部分呼吸解热镇痛和专科特殊用药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平均降价幅度15%,其中高价药平均降价幅度达到20%。黑龙江省根据国家发改委文件精神,对国家未列的部分药品剂型规格进行了增补,共150个品种472个品规,平均降价幅度约为27.31%。
黑龙江省通知要求,招标采购的药品,中标药品零售价格低于本通知规定最高零售价格的,不得上调;中标药品零售价格高于本通知规定最高零售价格的,按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执行。对国家管价药品中尚未制定最高零售价格的药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省物价局经调查后将另行发文制定临时价格。
药盒 药盒印刷 药盒包装印刷
药盒 药盒印刷 药盒包装印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