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布药品零售行业新政 药盒
合肥公布药品零售行业新政
11月22日,合肥市药监局向社会正式公布药品零售行业新政,保证老城区药店只减不增,新开药店往偏远地区迁移,鼓励大型连锁药店兼并规模小、经营行为不规范、管理水平低的单体药店。到“十二五”末,药品零售连锁率由目前29.6%提高到80%以上,培育出3至5家覆盖全市、辐射全省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合肥市城区零售药店1011家,其中17家连锁企业所属门点299家,连锁率仅达29.6%。按照规划,“十二五”期间,该市将保持零售药店和连锁企业网点每年适度增长,新增的药品零售网点由政府统一公开招标,提倡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采取兼并重组等形式增加门店数量,做大做强主业。针对网点密度较大的老城区,做到只减不增;积极引导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把零售网点往新建居民区、城郊结合部、农村边远地区等药店比较少的区域迁移。
据介绍,医疗保险定点资格也将向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倾斜,药品零售行业新政规定,凡签订了医疗保险服务协议且网点数不少于20家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其所属门店符合医保定点政策和标准的直接确定为医疗保险定点药店,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承担所属定点门店的监管职责。若定点门店违反相关医疗保险规定,将中止药品连锁企业所属全部定点门店的医疗保险服务协议,两年内不再签订。自今年起,全市不再新增医疗保险定点单体药店,现有定点单体药店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因违规中止后不再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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