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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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简称"国家旅游局"),是国务院主管旅游工作的直属机构。主要职能是:
(一)研究拟定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研究解决旅游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旅游业的法规、规章及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协调各项旅游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特别是假日旅游、旅游安全、旅游紧急救援及旅游保险等工作,保证旅游活动的正常运行。
(三)研究拟定国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国家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推广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工作。
(四)培育和完善国内旅游市场,研究拟定发展国内旅游的战略措施并指导实施,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五)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建设,组织旅游统计工作。
(六)研究拟定旅游涉外政策,负责旅游对外交流合作,代表国家签订国际旅游协定,制定出境旅游、边境旅游办法并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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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组织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制订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并监督实施。
(八)指导地方旅游行政机关开展旅游工作。
(九)负责局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对直属单位实施领导和管理。
(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旅游局内设7个部门,分别是:办公室(综合协调司)、政策法规司、旅游促进与国际联络司、规划发展与财务司、质量规范与管理司、人事劳动教育司、老干部办公室。
国家旅游局有6个直属单位,分别是:国家旅游局机关服务中心、国家旅游局信息中心、中国旅游协会、中国旅游报社、中国旅游出版社、中国旅游管理干部学院。
国家旅游局在13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16个驻外机构,分别是:驻东京旅游办事处、驻大阪旅游办事处、驻新加坡旅游办事处、驻加德满都旅游办事处、驻汉城旅游办事处、亚洲旅游交流中心(香港)、驻纽约旅游办事处、驻洛杉矶旅游办事处、驻多伦多旅游办事处、驻伦敦旅游办事处、驻巴黎旅游办事处、驻法兰克福旅游办事处、驻马德里旅游办事处、驻苏黎世旅游办事处、驻悉尼旅游办事处、驻莫斯科旅游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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