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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部主管
岗位名称:
维修部主管
直接上级:
工程部经理
直接下级:
厨房领班、管道领班、木工领班、中控领班
本职工作:
酒店设备设施的维修与保养
直接责任:
1. 正确及时地传达上级指示文件,深刻感悟上级文件精神,深入贯彻并执行。
2. 向工程部经理报告维修部工作的真实情况,并代表维修部投诉。
3. 批阅有关文件。
4. 主持召开维修部例会,并参加有关会议。
5. 制订维修部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工作程序,经批准后执行。
6. 根据酒店的整体规划和工程部工作计划,制订维修部的工作目标,报工程部经理批准后执行。
7. 制订直接下级的岗位描述,界定其工作职责。
8. 向直接下级进行首次和定期述职,并对其做出工作评定。
9. 向直接下级布置工作任务,必要时对下级授权。
10. 及时对所属下级在工作中的争议做出裁决。
11. 根据工作需要对维修部的工作人员进行合理的调配,保证维修工作正常进行,属岗位变动时,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12. 监督、检查、巡视维修部的各项工作。
13. 了解维修部的工作情况及相关技术数据。
14. 根据需要进行现场或总体指挥。
15. 完成上级授权交办的其它任务。
16. 关心直接下级的思想、生活和待遇。
17. 依据程序提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界定意见,并报批。
18. 协调与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
19. 负责与维修部与地方政府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
领导责任:
1. 对维修部的工作绩效负责。
2. 对维修部的所有工作的检查反馈负责。
3. 对维修部给酒店造成的影响负责。
4. 对酒店的维修费用的合理支配负责。
5. 对维修部工作程序和工作流程的执行情况负责。
6. 对维修部的下属人员的纪律行为,工作秩序,整体精神面貌负责。
7. 对违纪者提出处理意见负责。
8. 对酒店设备设施的完好性负责。
主要权力:
1. 向工程部经理报告维修部工作实情的报告权。
2. 对直接下级的指挥权。
3. 对酒店设备设施有管理权。
4. 对所属下级的工作争议有裁判权。
5. 对直接下级的工作有监督权、检查权。
6. 对维修部违纪员工有处分权和较大处分建议权。
7. 隔级申诉权。
8. 在一定范围内有财务审批权。
管辖范围:
1. 维修部所属工作人员。
2. 维修部所属办公场所以及办公设施、办公设备。
3. 维修部卫生责任区。
热线电话:010-62524721 鲁ICP备10207450-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