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的问题这些年来几乎每个都被关注过,但也真没有几个得到解决。其中,保障房目前看来是最受重视的一个。今年以来,可以看到住建部反复强调保障房建设,甚至用与地方政府签订承诺书的方式,被媒体解读为地方政府给住建部立“军令状”。想来,住建部也真够不容易的,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竟然只能用这样的方式来推动保障房建设,说明整个保障房制度建设方面在某些关键环节上严重缺失。
比如首先是品质问题。全经联可续建筑委员会前段时间关注了北京的保障房项目设计质量,并提出了尖锐的批评意见。但限于保障房受制于开工速度的要求,以及投资与管理主体的分散性,最终不了了之。这不禁让人担忧——未来大批量建设的保障房会不会制造出一大堆建筑垃圾?会不会让人把保障房与低档、甚至劣质划上等号?果如是,则又如何能够通过保障房实现社会的和谐?此为一忧。
其次是保障房结构问题。公众与媒体经常关注住房建设的结构,特别是所谓70%用于保障之说具备相当的忽悠能力,甚至许多媒体都在一知半解当中分析所谓“效果”。事实上,因为所谓的70%中包含了大量的中小套型商品房和棚户区改造,真正的保障房建设用地仍属少数。同时,在并不占优的保障房总量中,往往被忽视的最大问题在于:经适房过多,廉租房和公租房不足。而经适房由于多年来存在顽疾并无实质改观,其作为保障房的属性偏弱,往往成为某些特殊群体牟取利益的对象。此事无变化,则保障房制度难堪大任。此为二忧。
其三则为财源。除中央与地方政府在预算中“挤牙膏”外,如何广开财源,现在各地政府正在各显其能。有一种观点目前占据主流:保障房就应该政府出资。可如果能够打开思路,让民间资本参与其中,将政府投入作为民间资本投资回报的一部分,这样一来,无形之中放大了保障房投资,政府投入就能够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将有力地加快保障房建设步伐。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希望当前阶段保障房制度建设中不要过多地考虑退出机制。众所周知,经适房由于无比宽松的退出制度,导致严重的不公平现象,社会形象相当糟糕。今天此类住房仍无明显改观。而随着各地公租房等开始逐步进入,基础的制度建设至关重要。现在多关注准入制度,虽遭遇执行难题,毕竟还有一套体系。但一旦入住后的退出方面,似乎各方都顾虑重重,没有什么好办法。
前日看到关于重庆公租房制度报道,竟然允许公租房住户将住房买下来,而且子女可以继承。依个人观点,此规若出,公租房之公用性质如何保留?而且目前保障房建设其实刚刚开始,短期内不可能形成足够的数量积累,此时若在退出机制方面过分宽松,将使来之不易的资源不断流失,最终必然让保障房难以形成整个住宅供应体系中的重要一极,反而给住宅市场以及整个社会带来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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