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则媒体报导格外引人关注,一则说,京沪穗深楼市首次全线回暖,引发市场再出新政的猜测;另一则说,8月24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徐林公开证实,我国将推进房产税改革。
“发烧只是一种症状,是众多疾病的表现形式。”不重视发烧,往往会延误治疗。如果过于重视发烧,病急乱投医,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同样会耽误病情,甚至引起并发症。楼市调控尤如治病,出现“发烧”后,最重要的是找出导致“发烧”的原因。
本轮宏观调控的目的是为了“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切实解决城镇居民的住房问题”,要治疗这个导致“居民住房问题”的“房价过快上涨”,关键是要弄清房价是如何脱离居民实际收入水平而上涨的,即“房奴”是如何炼成的?
在计划经济时代,没有什么房奴之说,多的是住房困难户。譬如1978年,我国城市人均居住面积仅3.6平方米,“蜗居”差不多是当时每个城镇居民的居住生活的真实写照。但是,实事求是地说,那时几乎没有人会有“房奴”的感觉,这一方面是因为大家住房都紧张,人与人之间没有相互攀比的心理失衡,另一方面是因为住房消费占可支配收入的比例很低。
据有关部门统计,1981年人均房租支出占城镇家庭人均年收入的比重为1.27%,1985年为0.87%,1990年为0.62%,1993年为0.85%,1996年为1%左右。现在,有多少人能以收入的1.27%解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住房呢?
“这些房租,连旧房子的维护都不够,更不用说建新房了。”住房制度改革研究专家、原国务院住房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元端,对计划经济时代的房租,曾作如是评说。由此可见,在计划经济时代,普通职工在享受基本工资之外,其实还免费享受着住房福利。
住房制度改革的目的,是不断满足城镇居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我国结束福利分房体制后,当初拟定的方案是全面转向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即对低收入者提供廉租住房,对中低收入者提供经济适用住房,对中高收入者提供商品房。
可惜的是,1997年,我们遭遇了亚洲金融风暴,为应对当时经济气候偏冷的压力,我们启动了“教育、医疗、住房”产业化改革。在此前后,我们又在历数“企业办社会”的弊病,不久,职工从摇篮到坟墓,由企业包下来的福利最终被取消了。而差不多与此同时,全国各地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国有集体企业转制。
最终,作为我国房改的三个重要的标志点:国发[1994]43号文件、国发[1998]23号文件和国发[2003]18号文件,这三个文件强调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的方向,没能坚持下来。
由于地方政府所建的保障性住房欠债严重,现在,除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和少数垄断性国有企业,职工的住房福利依然得以保持,绝大多数工薪阶层的住房福利,随着企业不再办社会,无形中被取消了。普通工薪阶层的收入,也随着企业转制,与经营者有了天壤之别。
有数据显示,2007年,我国企业高管薪酬最高者达6600万元,是同年全国职工平均工资的2647倍;18户金融企业高管平均年薪351.1万元,是金融行业职工平均工资4.94万元的71倍,是全国职工平均工资的140.8倍。
劳动报酬是普通工薪阶层的主要收入来源。这些年来,不光收入差距在扩大,而且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在下降,这说明普通工薪阶层所占的新增社会财富份额正在急剧缩小。更可怕的是,对普通工薪阶层来说,即便是已经挣到口袋中的钱,也还在源源不断地缩水。
2009年12月末,我国货币供应量M2为60.62万亿元,GDP为33.5353万亿元,M2/GDP为181%;而在24年前的1985年,M2/GDP仅为60.8%。今年8月,我国M2已高达674100亿元。这674100亿元,有多少商品物资可与之对应?
住房福利被取消,收入差距在拉大,袋中钞票在缩水,购租保障房可望而不可及,租赁商品房又连子女受教育权也得不到保证,不做房奴能行吗?房奴就是这样炼成的。要消除房奴之痛,关键还得铲除产生房奴的土壤,而不是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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