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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金报讯 为躲避检查,一男子将三百多克毒品藏于感冒药盒中,岂料长途客车还未离汉,就被当场抓了个现行。昨日,武汉中院审理此案时,控辩双方围绕如何定罪展开了激烈辩论。
2010年12月6日15时许,受林某指使,陈某在江岸区一私房内购买了四包毒品。次日15时许,陈某带着毒品乘坐由武汉开往泉州的长途客车,途经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东收费站,巡逻民警例行检查时,慌张的陈某露了馅儿,被民警抓了个现行,当场搜获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347克。
据了解,陈某购买毒品花了近十万元,为避开检查,陈某将毒品分装于一个感冒药盒和一个烟盒内。
庭审中,陈某称购买毒品是为了带回家自己吸食;他还供诉,自己之前承认受“林某”指使、替人带毒品等情节都是编造的,“林某”是为自己开脱临时编造的。
因对罪名有异议,控辩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公诉人认为,陈某明知是毒品而随身携带并使用交通工具运送的行为,属于运输毒品的行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以运输毒品罪定罪,建议判处陈某无期徒刑;而辩护人认为,证据不能充分证明陈某运输毒品罪名,应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较为合适。
法庭将根据庭审中查明的事实,调查核实证据,控辩双方及被告人的观点以及有关的法律规定对本案择日宣判。(记者袁骞 实习生黄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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