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台非常住家庭禁购房政策 成最严楼市新政
从今日开始,广州各个房屋交易登记部门将运行一套新系统,对购房家庭进行全面登记,严防骗购行为。公积金贷款政策也同步收紧,停止发放第三套房贷。这是针对难以驯服的房地产市场,广州市政府亮出的前所未有的严厉调控组合拳。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昨日对外发布楼市调控细则,不仅限制广州每户家庭只能新购一套房,限制外地人在广州买房,还规定未满18周岁的人士不得在广州买房。
广州楼市新政明确从10月15日文件发布之日起执行。对于市民普遍关心的交易时间认定问题,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昨日表示,一手住房按网签时间来认定,二手住房以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业务收件时间来认定。对违反规定购买商品住房的,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
限购、限外、限年龄
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五部门联合发文,从限购、信贷、税收和住房保障四大方面采取措施,明确要“巩固房地产调控成果,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新政明确在广州市辖十区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限购政策分四类:
一,户籍家庭和常住非户籍家庭(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常住认定标准为能够提供在广州市1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只能新购1套商品住宅。
二,非常住的外地个人和家庭不得购买商品住宅。
三,未满18岁的人士不得单独购买商品住宅。
四,外国人、外资企业购房按照住建部2006年171号文等有关政策严格执行。
三套房全面停贷禁止追加贷款
广州新政要求,各商业银行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第2套房贷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成,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 .1倍;第3套及以上房贷全面停贷。
与此同时,广州新政还要求各商业银行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的管理,禁止消费性贷款用于购买住房。禁止各商业银行发放贷款额度随房产评估价值浮动、不指明用途的住房抵押贷款;对已抵押房产,在购房人没有全部归还贷款前,各商业银行不得以再平谷后的净值为抵押追加贷款。
公积金暂停发放第三套房贷
广州新政还同时收紧公积金房贷政策。住房公积金与商业房贷同步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对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90平方米以下首套商品住房的,首付比例可为2成;首次购房但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首付比例为3成;第2套房贷的,首付比例不低于5成;第3套及以上房贷的,全面停贷。
据悉,由于公积金具有明显的利率优惠,以往楼市调控也大多与商业房贷政策相独立,因此公积金一直被视为房贷“避风港”。以前的政策没有限制公积金贷款的使用次数,只要还完就可继续申请公积金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