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与国际接轨接得太古怪 药监局与国际接轨接得太古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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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决定,面向社会重金征集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机关品牌名称和形象标志。届时,将邀请有关专家负责评审,机关品牌名称和形象标志同时被采用的,奖励10万元人民币;分别被采用的,各奖励5万元人民币。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主要是为了提升系统形象和社会地位,同时考虑与国际接轨(11月14日《大河报》)。
仅仅是一个机关品牌名称和一个形象标志就拿出10万元,这笔钱从哪里来?机关名称形象也要“与国际接轨”,接的是哪门子轨?
河南省药监局没有说明花费的来源,既然为政府行政部门,这钱想必是来自政府的财政拨款,也就是说,花的是纳税人的钱。这样,自然也就出现一个问题,即河南省药监局花费10万元巨额仅仅是为了征集一个机关名称、形象标志,征得民众的同意和许可了吗?或者说,这笔开支在年初的财政预算中有没有体现,有没有经过人大的审议和批准?如果有,是何名目;如果没有,是否涉嫌乱花钱?
药监系统适当设计一下机关品牌、形象标志,确实有助于社会认知、公众识别,也确实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这一系统的形象。只是,如果过于注重表面上的形象,甚至花大把钱搞什么形象设计,未免用力过猛,也把力气用错了方向。社会公众期待于药监系统的是其履职情况,能不能切实呵护民众的健康安全,至于机关名称是否响亮、形象标志是否醒目,这些不过都是末端罢了。
机关品牌和形象标志或许可能对不法商人产生一定的震慑力,让人望而却步,但这样寄希望于名头震慑市场、监管市场的想法未免天真,颇有些“名称拜物教”的意味。
药监系统当然也需要与国际接轨,只不过这种接轨,应该接的是国际上规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轨、接的是民众生命健康安全大于天的轨,而不是什么机关名称和形象标志的所谓接轨。作为一个省份食品和药品安全监管的主管部门,河南省药监局理应多学习、借鉴一下国际上的先进理念、监管手段乃至高度的责任心,岂能总是游移在外、满足于表面文章带来的良好形象?
中部大省河南向来属于农副产品生产的重要区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其实有很多事情应该去做。与此相比,机关品牌、形象标志云云,实在是小事一桩,没有必要大动干戈,真的当成一件天大的事情去抓,还要搞什么专家评审!说白了,与多地大修办公楼一样,此举很可能就是一次政府出面、公众买单、部门狂欢的豪奢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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